20051106

我的工作

我希望我的工作是自由身,有底薪。我的工作完成後,我可以自由。沒工作的時候,我要自由。我工作的時候,可以在家在外在公司,地區性自由。只要我能夠完成工作,我可以自由地選擇我的方法去完成。
別人都不信,但我相信這份工作存在著,
因為我相信,所以我得到。
意外的是,我能獲取底薪以外的佣金;我准許在沒工作的時候找另外的工作;我能在漂亮的辦公室工作,我能穿很便的裝工作,我可以看見許多人而不需要跟他們蘇 數。我有時候能得到拍完廣告後的筍野。阿Pat不准我叫她老細,雖然我只認識了她一個星期,但我知道,她是一個正常的老細,說真的,她是一個好人好老細。 我知道我說什麼也很片面,但跟以上所說一樣,
我相信,她就是。
其實這份工作已經超出我所想的要求,夫復可求?但我是像個洩了氣的足球,提不起勁。因為阿Pat實在能幹,也許是我太貧乏,我知道根本沒有我,她也可一人 處事。許多時候,我就跟著她去做事,看她做事,她也只要求我去看她做事。只是因為請了我,她才會接一些平時不會接的工作,讓我有「功課」做。她要出 Trip 去了,也在替我設計功課。慢熱的我要加油了,不然會不安樂。^^
李萍萍是個幸運的人,再次証明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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